在人工智能这辆快车疾驶在全球竞争的赛道上,我国的AI公共政策应该如何处理刹车和油门的关系?今年二月在巴黎召开的人工智能行动峰会(AI Action Summit),给出了一些参考答案。
相较2023年英国布莱切利峰会、2024年韩国首尔峰会,本次会议各国针对人工智能治理态度转向明显,主基调转向了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尽管各国在治理层面的立场差异仍客观存在,但显然特朗普政府想得非常清楚,不能像欧盟那样通过积极立法,像防贼一样防范人工智能,而是要以AI公共政策巩固美国的全球领导者地位,进而争夺规则主导权。
在AI治理领域,美国正在进入“底线竞争”(Race to the Bottom)时间——不是没有规则、不讲底线,而是让规则供给作为产业发展的驱动力。
“发展”成为各国AI治理主旋律
2024年5月21日,欧盟批准通过了《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Act),从何为“AI系统”到何为“受规制的AI系统”,再到最小风险AI系统、高风险AI系统,事无巨细地提出了规训人工智能的欧盟方法论。
进入巴黎人工智能行动峰会,“发展”替代“安全”成为会议议题的主轴。主办国法国将峰会重新命名为“行动峰会”,不再沿用此前英国、首尔的“安全峰会”之名;会后 60 国发表《关于发展包容、可持续的人工智能造福人类与地球的声明》(下称“巴黎宣言”),在内容上也更关注人工智能的“开放、包容、透明、道德、安全和可信赖”,“创新”成为关键词,关于 AI 安全和危险的讨论明显淡化。
放松管制成为各国AI政策的主旋律。例如欧盟针对AI监管的监管态度有所软化,其科技监管副主席维尔库宁表示,将以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方式简化人工智能规则,改变欧盟过于以监管规则而非产业领先的局面。法国总统马克龙也阐述了欧盟人工智能发展的“共同图景”,即削减新立法、推动公私投资、打造国家冠军企业、在全球舞台上竞争。美国继续强调“去监管”,副总统万斯演讲中公开反对欧洲对人工智能实施“大量”的监管措施,还表示欧盟法规衍生的过度监管“让小公司承担了无尽的合规成本”。
主权投资成为各国AI竞争的发力点。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峰会上官宣了欧盟的人工智能巨额投资计划“Invest AI”,誓言为欧盟的人工智能发展筹集2000亿欧元,其中包括新设200亿欧元的新基金,用于建设四个“人工智能超级工厂”。黑石、KKR&Co.和EQT等20多家投资机构也承诺未来五年向欧盟投资1500亿欧元发展人工智能。而在此前,美国有高达5000亿美元的“星际之门”计划,法国亦决定投入1090亿欧元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美国AI政策向“底线竞争”靠拢
尽管各国对AI产业发展的优先地位达成一致,但是否要签署“巴黎宣言”,将本国置身于全球AI治理框架的约束之下,分歧依旧不小。
美英拒签“巴黎宣言”就很说明问题,反映出两国将自身主导AI规则置于国际协调之上的倾向,如万斯在峰会上明确表态:“美国不会用国际条约束缚自己的AI领导者地位。”
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在一次主题演讲中更进一步,他认为针对AI的公共政策应当“在应对风险的同时,不妨碍创新、进步和积极影响的产生。借鉴现有法律并填补空白,而不是大规模制定全新的法律”。
这两种态度都特别美国,而且趋近于“底线竞争”(Race to the Bottom)式的公共政策。在美国公司法的发展过程中,“底线竞争”就起到了推动法律创新、促进市场活力与形成多元化规制格局的关键作用。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各州为吸引企业注册展开激烈竞争,通过废除公司规模、经营范围等限制,降低设立门槛。新泽西州1888年颁布的《普通公司法》首次系统性取消传统限制,特拉华州后续移植其条款并进一步优化,最终形成以股东权益保护为核心、灵活适应商业需求的示范法。这种竞争促使公司法从僵化的特许制转向适应市场需求的成文法体系。
美国各州通过“底线竞争”争夺企业资源,甚至是倒逼法律规则迭代。特拉华州因允许公司自由修改章程、简化注册程序等优势,成为全美80%以上上市公司、约2/3《财富》500强公司的注册地。这种法律供给模式不仅有效支撑了美国的产业与资本发展,还在全球领域确定了美国公司制度的规则主导权。
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特朗普也正在采取“底线竞争”模式,他在上任第一天就开始放松管制,撤销了前总统拜登2023年签署的一项行政令。该命令旨在减少人工智能对消费者、工人和国家安全构成的风险。据外媒报道,特朗普对AI的态度简单而明确:最小限度监管,最大化竞争优势。
对我国的启示:别被欧盟带偏了
在数据治理时代,欧盟通过大量立法与监管抢占治理高地的做法,在人工智能时代已被证明难以为继——仅有立法而缺乏技术和产业支撑的过度管制,终将落后于国际竞争。截至目前,欧盟既没有培养出OpenAI,也没有孵化出DeepSeek,其在AI领域最大的“亮点”是,制定了全球首部针对人工智能的专门性法律。
目前除欧盟外,多数国家对制定专门的《人工智能法案》都持谨慎态度。澳大利亚隐私专员办公室强调,尽管澳大利亚还没有针对人工智能的立法,但人工智能仍然适用于现有的法律框架。甚至连欧盟自己都已经回过味儿了,正通过简化规则、加大投资推动产业发展。
美国同样正在为AI打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如今美国不仅在AI技术上具有先发优势,在应用方面同样独领风骚。美国研究机构SAS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美国企业AI应用进入实用阶段的比例为24%,我国是19%。在To B应用上,美国企业平均启用488个AI应用,同比增长近1倍,大型企业更是达到近1800个AI应用。
目前在AI领域我国仍在加速追赶美国,相关《人工智能法案》虽已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鉴于技术快速变化,不宜急于求成,更不能简单对标欧盟规则。AI治理规则应当聚焦于产业的真实问题,精准治理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与安全问题,更好服务于技术创新、产业活力与全球AI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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